中国消费者报郑州讯(记者耿记安)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本该谨慎,但在销售人员的一再催促下,河南省郑州市的消费者孙先生最终被“糖衣炮弹”吸引,头脑一热就签了约。不料,实际效果与展示却大相径庭,孙先生要求退还5万元装修费,却实实在在遭遇了“交费容易退费难”。 3月14日,河南省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发布“3•15”消费警示,告诫消费者,要警惕“催促营销”和霸王条款,在签订大额合同前,切记要仔细阅读条款,擦亮双眼。 2023年4月,孙先生在郑州一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咨询装修装潢事宜,在对该公司宣传推介的服务项目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总额5万元的家装装饰预售合同、样板间补充协议及保价协议,装修公司向孙先生承诺按照样板间标准全面升级材料进行装修,孙先生当即交纳了1万元的订金。但是,装修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与商家多次沟通无果,孙先生向郑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郑州市消协经了解得知,在孙先生签订的样板间补充协议中,装修公司承诺按照样板间标准对工程施工管理、技术、基材、主材、工艺、服务等进行全面升级不加价,但装修公司在对消费者履行样板间10项郑重承诺“设计方案实行小组研制设计,设计方案不满意,随时无条件更换设计小组,店面经理全程监督跟踪服务”等环节时并未按照事先约定的相关条款履行合约。另外,郑州市消协调查发现,在孙先生和装修公司签订的样板间保价协议中,涉及差价返还规定“甲乙双方不得以价格等任何理由退单”,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郑州市消协对此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装修公司同意退还孙先生9000元。 郑州市消协指出,在该典型案件中,消费者被商家以“样板间装修限时限量供应”“名优大牌原厂材料全面升级”等炫酷推介承诺吸引,在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半知半解的情况下签订了各种主副合同及补充协议。广大消费者在签订涉及建筑工程、购房合同等大额支付项目的合同时一定要提前了解相关的行业知识,不要盲目轻信销售、总监及客户经理的“催促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