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施行,为有效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条例》走进千家万户,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通过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媒体宣讲、编发短视频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了系列宣传解读活动。 6月25日,佳木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在长安中心广场举办了《条例》现场宣讲解读活动。消保中心紧扣消费热点和投诉中反映出的维权难点,组织编印了《条例》亮点解读宣传手册在现场发放,工作人员还对强制搭售、大数据杀熟、预付式消费、无理由退货、直播带货和“一老一小”等专题,现场采取问答形式与市民互动,侧重以诉说法,同时对“3•15智慧平台建设”进行了详细说明。 佳木斯市消保中心表示,将加大对全市消保中心组织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系统消费维权能力和水平,同时继续组织《条例》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