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租房前实地看房谨慎考虑 “太热了,根本没办法入住!”杨先生于7月18日在钱塘区河中路的云上澜苑小区租了一间顶楼的房间,“在屋里签合同时门窗都开着,我并不觉得热。7月20日晚我去搞卫生,空调开到最低温度都无法降温,墙壁摸着都是热的。我认为这样根本没法入住,便和房东协商想要退租,但房东表示要扣除相关费用。我并未入住,而且事先房东也没有告知这一情况,我可以给予合理补偿,希望房东能够退还租金和押金。”于是,杨先生向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反映了此事。 租房者 顶楼房间闷热无法入住 消费者杨先生:因工作原因,我需要在钱塘区租房,7月18日,我在安居客app上搜索房源时,在平台中介的介绍下,我了解到在河中路的云上澜苑小区有顶楼房间正在出租。当天我正好休息,便和中介约了去看房。我对房子和价格都比较满意,看完房后便现场和房东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房租为1400元/月,“押一付一”,当天我共支付2800元。 房东将钥匙交给我后,我便锁门离开。7月20日傍晚六点半左右,我想去打扫卫生,一开门便感到房间里特别闷热。当时我认为夏天屋内气温高很正常,把空调开到16℃便开始搞卫生。但过了许久,房间内仍旧很热。空调开了三个小时,房间内温度一直未降,连墙壁都是热的。 看房时门窗都开着通风,当时我并未觉得闷热。现在房间根本无法入住,当天晚上我联系房东反映此事,对方却一直未回复。第二天我电话联系对方,再次反映此事,并表示想要退租,房东却表示合同已签署,需要扣除1400元费用。 对此我并不认可,我认为房东并未提前告知我会存在如此闷热到无法住人的情况,并且我还未入住。我愿意赔偿房东合理范围内的损失,希望对方能够退还押金和租金。 房东 双方已签署合同 (记者根据杨先生提供的信息拨通了房东孙先生的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官网的联系方式。) 房东孙先生:我与杨先生已经签署了合同,合同生效。天气炎热,温度高是很正常的,我的空调也都在质保期内没有问题,可能每个人对于温度的感受不同。杨先生想要退租,我按照合同约定扣费是合理的。 (记者将房东的话转达给杨先生,杨先生表示会继续尝试与孙先生协商,对此,本报也将持续关注。) 律师 房东有权根据合同履行退租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双方属于租赁合同纠纷,杨先生已经签署了合同,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若双方协商解决,房东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扣除一个月租金后退还剩余费用。建议消费者在租房前实地看房,并选择不同的时间段在房间内待一段时间,感受房间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