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进一步筑牢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执行力,全力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2月26日起,福建省福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护航开学季“统一行动周”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检查校园食堂565家次,发现问题97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立案查处1起。 新学期伊始,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召开校园食品安全护航行动部署会,联合教育部门强化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和“双总监”责任,研究审议《福州市集体用餐配送分餐操作工作指导意见》,抽考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安员,以有害生物防治、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等重点,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包保干部。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各类学校食堂食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一户一档100%全覆盖。加大对未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的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严惩重处各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下发监督指导意见书13户次。 台江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抽检30批次,建立了专项行动问题台账,均已督促整改落实。 仓山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19所中高职院校食堂、14家幼儿园食堂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校园食堂食安总监、食安员配备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情况,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晋安区市场监管局与区教育局联合开展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会,就本学年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此次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强调。同时,就《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行解读、指导。检查过程针对食品留样不规范、未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等问题,下发监督意见书13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限期整改。 马尾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教育局、公安局、卫健局组建全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工作专班,深入马尾各中、小学(食堂)及集中配餐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周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了学校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梳理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等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3处问题,下达了《责任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对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立整立改,举一反三,切实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为学校师生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针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学校食品安全负责制、“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及“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食安创城推进情况等进行检查和现场指导。同时,安排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食堂采购的蔬菜、禽肉、水产以及餐具表面洁净度等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58批次。 长乐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对长乐江田中心幼儿园、长乐农业中学等四所学校食堂开展春季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等;督促各学校食堂明确相关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各项制度,对照《反食品浪费法》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并实施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对全区68家学校食堂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抽查,发现问题20个,均已整改到位。 福清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局等部门采取“边检查、边指导、边督促、边规范”的方式,重点围绕省市场监管局“一品一码”平台和“互联网 明厨亮灶”系统的使用、学校食堂原材料贮存、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过程控制等餐饮重点环节管控情况,以及食品安全相关制度、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等台账资料,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学校食堂和配餐企业145家次,责令整改问题23个。 闽侯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学校食堂78家次,校餐配送企业9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项36个,立案查处食堂未履行一品一码追溯案件1起。 连江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局成立3个县督察组对城区学校食堂开展督导检查,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三防设施不足、消毒管理不规范等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时责令责任人抓好整改。 下一步,福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通过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等措施,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让学生们在校的“每一餐”都吃得安全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