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设最低消费 限时就餐催人走 按“套”卖的年夜饭让消费者叫苦不迭 编者按 农历新年进入倒计时,大街小巷年味渐浓。作为一年中最重要的“团圆宴”,一桌丰盛的年夜饭蕴含着人们对幸福团圆和美好生活的期许。有的家庭提前联系饭店预订年夜饭,有的家庭预订年夜饭外卖、自提、套餐礼盒等,还有的家庭选择购买高效便捷的预制菜……而现实中,面对“一厢难求”的盛况,有商家使出浑身解数“套路”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餐一食皆是烟火气,一岁一礼都是团圆情。“法治经纬”版聚焦年夜饭背后的价质不符、不合理定价、不合规收费等问题,以期规范年夜饭市场秩序,营造节日良好餐饮消费环境。敬请关注。 临近除夕,年夜饭预订已经接近尾声。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访北京、山东等地20多家餐馆发现,今年年夜饭预订比前两年火爆不少,不管是大众餐饮还是高端餐饮,包间基本已经被订满,有的餐馆甚至连大厅也是一桌难求。然而,年夜饭预订火爆背后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限时消费、限定最低消费、订金不退等,让不少消费者深感无奈。 受访专家指出,年夜饭市场的红火,一方面减轻了大众在家里做饭的辛劳,另一方面也为餐饮市场注入了活力,但频频出现的消费“套路”让消费者叫苦不迭,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执法,督促相关餐饮企业整改,让其真正懂得尊重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也要认真审核餐馆推出的年夜饭套餐及相关项目标准,看其中是否存在“霸王条款”等,合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包间设置最低消费 客人无法自行点餐 不少餐厅为了迎合市场,做起了年夜饭套餐,以“阖家欢乐”“美满套餐”“锦绣美馔”等吉祥词点缀,价格多包含“8”或“9”等吉祥数字。然而,记者发现,有的餐馆要求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时只能选择固定套餐。 在记者走访、咨询的20多家餐馆中,有10家称其包间只提供固定席面,有的表示不接受点菜、加菜,有的则表示可以加菜但是有固定菜单,套餐价格从1688元至16888元不等。还有一些餐厅虽然设置了套餐,但仍然可以选择单点,只不过单点的菜品价格有最低要求,比如北京某家餐厅只提供价格为16888元的套餐,单点须达到同等价位;北京另一家餐厅套餐价格为3999元至6999元不等,单点总价格要求达到4000元标准。 还有的餐厅仅提供按人计费的套餐服务。比如位于北京正大中心附近的一家餐厅规定,只提供每人800元/1200元/1500元标准的套餐服务,客人无法自行点餐,商家将根据人数和价位为客户配置相应套餐。 另外有7家饭店对年夜饭设置了不同档位的最低消费额度。比如在国家奥林匹克中心附近的一家餐厅,即使在卡座就餐,也必须达到单人600元的最低消费。还有一些餐厅表示,在套餐规定的8人之外,每增加一位客人需追加599元的费用。 北京餐饮行业一位从业者向记者透露,推出年夜饭套餐几乎已成“行规”。他解释说,推出套餐方便后厨备料,好计划,有条理。“过春节时,人手都紧,推出年夜饭套餐,饭店只需把套餐里的菜品备出来就行,确实能省去不少麻烦和成本。”此外,套餐算下来比单点有更大的利润空间。 在北京从事10多年餐饮业,目前在北京市西城区担任一家餐厅主管的陈女士也提到,年夜饭的套餐预订方式实际上是一种无奈之举,“备货问题是不得不考虑的因素”。 在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看来,饭店只提供套餐而不能单点菜品,属于变相设置“最低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涉嫌违反反食品浪费法,因为该行为可能会导致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浪费。 “高价套餐实质上是以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者交易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定,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涉嫌强制消费;还违背了绿色消费理念,造成资源浪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海燕说,早在2014年,我国就出台相关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但一些餐饮企业仍然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虽取消了最低消费额,却代之以包间费、高价套餐等。 不主动告知服务费 限时用餐违者罚款 在调查过程中,当记者询问年夜饭具体价格时,多数餐厅在提及套餐价格时并未主动提及会收取一定金额的服务费。当记者明确询问服务费时,才会被告知在套餐金额基础上,还需额外支付10%至20%的服务费或包间费。对于在网络平台上推出年夜饭套餐服务的商家,多数餐厅也未将服务费列入“团购详情”中。 以王府井附近某家餐厅为例,对方一开始只提及一份价格为19988元的“高价套餐”,直到记者进一步咨询时,才被告知这份近两万元的套餐费中包含了约3000元的服务费。位于国家会议中心的某家餐厅甚至要分别收取包间费、服务费各10%。 受访专家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餐饮企业在市场调节价范畴内享有自主定价权。然而,若餐厅欲收取服务费,则必须在事前告知消费者。否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 此外记者注意到,一些商家在接受预订时提出,预订年夜饭套餐需支付全额费用,但并未明确说明如果取消预订是否可退款或退还多少款项。有的商家还要求在订餐时支付1000元定金,但并未明确是“订”金还是“定”金。 而现实中,因为不退订金引发的年夜饭之争并不少见。记者在社交平台以“年夜饭”“订金”“定金”等关键词进行检索后发现,不少网友吐槽交了订金取消后,饭店要求按比例扣除或全部扣除订金,金额从几百元至上千元。 据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介绍,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双方约定为“定金”方式而非“订金”方式,那么在定金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时,消费者无权请求返还。因此,消费者要认真确认预付款的性质,避免无法请求返还。 不过即使消费者提前交纳了全部餐费,也可能不能“随心所欲”地享受这顿年夜饭。 “之前出去吃年夜饭时,我们饭还没吃完,服务员就开始频繁进出换菜,还一直询问催促要不要打包、什么时候吃完。等匆匆吃完来到大厅,下一桌的客人乌泱乌泱地挤在过道上,场面乱极了。”来自山西运城的徐女士向记者回忆道。 “感觉吃饭像被人赶着吃。去年刚吃了一个小时,后面那桌的客人就陆续来了,有人还直接推门进我们的包间,太烦人了。”徐女士说,如果订得晚,基本只能排上第二轮就餐,不仅错过了饭点,还要等很长时间,而且前面那桌吃完后一片狼藉,服务员也不好好收拾。 徐女士提到的限时就餐情况今年仍然存在。记者致电多家餐馆发现,大部分都有限时规定,有的饭店甚至把就餐时间缩短至一个半小时,并且有饭店明确提出如果到时未撤离,则需额外支付超时费用。还有一些餐厅采取早开餐、早下班甚至分时段提供就餐服务的做法。比如北京西站附近某餐厅,在下午4点半到晚上7点和晚上7点半到晚上9点的时间段内提供包间年夜饭服务,以此吸引更多的顾客。 常莎认为,消费者原则上有不被商家催赶、安静享用餐饮和服务的权利,但同样也有合理时间的要求;商家在消费者享用餐饮和服务的合理期间内,无权要求对方离开,更不能据此要求消费者支付超时费、罚款等不合理费用。如果商家希望消费者及时清场以便后续接待,可采用固定时限内清场打折的方式,而非不合理地收取超时费、罚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