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未混放产品,购买前已告知详细信息 消费者潘女士于1月22日支付9300元在上城区龙湖杭州国芳天街的周六福珠宝授权店购买了一个金手镯。“由于这个手镯是和其他计算克重的产品放在一起,店员介绍时也并未说明标价是一口价,导致我以为这就是按克重计算的价格,回家后通过标签我才得知是按一口价计算的。我认为店员介绍不详细,存在误导的行为,希望可以退了这个手镯。”潘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了此事。 消费者 放在克重计价区域 却不是按照克重计费 消费者潘女士:我和丈夫一直想要购置一款珠宝产品。1月22日,我们一起逛街的时候走进了周六福珠宝授权店。在店员的介绍下,我们看中了一个金手镯。手镯原价是11855元,当时店里有促销活动,可以打7.84折,我觉得这款珠宝不仅样式不错,而且价格划算,最终便以9300元的优惠价买下了该手镯。 店员在介绍时并没有说明手镯的计价方式,而且这个手镯是跟其他明确标示着“克重计价”的手镯放在一起的,导致我们误以为这也是按克重计价的,便没有进行计价方面的询问。而且,手镯的价格标签本身是不易翻开的类型,所以我们在店里也并没有打开标签来看,直到我们回到家,才发现手镯的标签背面标着“11.1克”的字样。根据我之前看的几款,同样的价格我可以在其他珠宝店买到20克左右的金手镯,我觉得一口价的性价比太低,而且这个问题是因为当时这个手镯是和明确标示着“克重计价”的手镯放在一起的,我认为这对我造成了错误的引导,这让我无法接受。 1月24日晚上,我再次来到店里向店员说明情况,并要求退款。虽然他们同意我们补上差价以换购其他克重产品,但考虑到之前就是因为店员错误引导导致我购买了这个手镯,我对该店的服务不能认同,因此我拒绝了这个方案,坚持退款。但店员以“公司没有退货退款方面的规定”为由拒绝了我的诉求。 商家 没有将产品混放 销售过程中已详细告知 周六福珠宝授权店(龙湖杭州国芳天街店)负责人:当时我们的工作人员虽然没有特别明确地说明手镯不是按照克重计价,但我们已经非常详细地说清了手镯的标价、品牌、折扣等信息,消费者潘女士夫妇当时也并没有询问过计价方式的相关问题。所以我方不认为我们的销售过程存在信息遗漏。而潘女士所说的可以在别的店买到20克左右的金手镯,根据我们当天的金价核算也是不够的,潘女士可能参考了线上产品的价格。 此外,我们没有将克重计价的手镯与一口价手镯混放在一起,只是与一口价手镯相邻的另一个货柜的标签信息里有额外标明重量,这是很正常的摆放方式。而且潘女士夫妇当时已经把店内两边货柜中的产品全部都看过了,我认为他们并不会被产品陈列摆放误导。至于标签,我们用的是很常见的类型,不存在不易翻开的情况。潘女士如果想要当场了解标签信息,是完全可以的。我们的销售过程并不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而我们作为线下的珠宝店,本身是秉持着“宁可购买阶段不卖出,也不同意售后阶段退货退款”的原则的,因此我方不同意潘女士退货退款的要求。但我们也作出了让步,同意让潘女士前来换货。 律师 消费者应在购买前做充分了解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在本案例中,商家做到了明码标价,且消费者本人是在店内仔细查看商品后购买,因此商家并不存在欺诈行为。线下购买商品不支持无理由退换货,商家有权拒绝消费者提出的退货退款的要求。 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前对所购商品或服务进行充分的了解,有疑惑可以要求商家进行说明,避免因错误认知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