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杜科)近日,《中国消费者报》对德邦物流保价后货物受损赔付难一事的进行了报道(详见《中国消费者报》6月27日2版《画作受损保价1万元仅赔625元 德邦物流快件保价规则引争议》)。德邦方面日前向《中国消费者报》反馈:针对消费者程女士的投诉,公司经进一步调查核实,目前已与其就理赔金额达成一致,确定该保价1万元的快件最终赔付金额为7000元;针对其他消费投诉,也正在进一步协商处理中。 “感谢《中国消费者报》的采访和报道,帮助我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程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确认了上述最新处理结果。 和解当天,程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发帖:“在媒体监督介入后,拖了几年的画作运输被损坏的投诉才终于得到德邦的正面回应和积极处理。客服人员难得的主动和态度和善,使我终于感受到了消费者被尊重的感觉。其他遇到同类情况的消费者,如果没有得到媒体帮助,又能否得到合理的赔付呢?” 针对保价赔付机制,德邦快递方面表示,对于保价赔付等涉及消费者个人权益的重点条款,在协议里对相关字体进行标红加粗,下单时提醒消费者重点阅读。实际赔付时,是基于保价金额、货物实际价值、毁损比例、实际损失等因素综合考虑赔付金额,并不是单单考虑某一项,并不是消费者保价1万元,发生损毁就会赔付1万元。协议里也会重点提醒,希望每位消费者能如实按照货物实际价值进行保价,以便最大化保障消费者个人权益。 德邦快递凯发k8网页登录官网显示的保价规则。资料图片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德邦公司的格式条款,若理解发生争议,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德邦公司如果未根据事件具体的实际情况仅依据自身对保价规则以及赔付机制的理解,作出不利于消费者的赔偿方案,是不合理的。 “人人都是消费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容侵害。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常常面临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维权周期长等诸多问题,媒体的介入往往会加快维权事件的解决,但并不是每一位消费者都能有机会获得媒体的帮助。”王久成表示,没有舆情就“万事大吉”,舆情来了就“如临大敌”,这样的认知和态度不可取。经营者与其担心被媒体曝光而影响自己的效益,不如从消费者的角度的出发,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机制,缩短消费者维权的周期,把消费者权益放在重要位置,这样才能树立良好形象,赢得消费者的支持和尊重,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兴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