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 7月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一老一小”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此,浙江省绍兴市消保委把“一老一小”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重点工作,有力促进实现更大范围的消费公平。 强化消费防诈安全教育。结合“养老诈骗”“套路保险”“搬单骗老”“网络app骗局”“网络游戏类诈骗”等侵害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费权益的常见骗局,绍兴市消保委联合公安、金融、电信等部门,以线下教育和线上宣传相结合、实际案例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消费防诈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消费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警示教育深入热门商圈、商业街道、社区校区、网络平台,探索建立“点对点”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发布机制,重点提升“一老一小”保护个人信息、防范消费陷阱的能力。 强化新业态消费监督。重点针对健康养生、网络游戏、盲盒消费等新业态,绍兴市消保委通过问卷调查、体验式调查等,加强消费监督,及时反映行业在个人信息保护、营销宣传、预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加大力度破解消费痛点,积极通过“放心消费我承诺”倡导、推动出台行业服务规范等方式,切实保护“一老一小”群体消费权益,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强化“一老一小”用品比较试验。结合消费舆情和消费投诉分析情况,绍兴市消保委加强儿童及婴幼儿、老年人日常生活用品、智能辅具、智能家居和健康监测、养老照护智能化终端产品等的比较试验,注重从消费者实际体验的角度对样品进行科学评价,并增强比较试验结果解读和传播,为消费者选购做好帮手。 强化涉老涉小消费纠纷化解。绍兴市消保委着力提升消费投诉便利化,发挥好消费维权绿色通道作用,探索推出服务“一老一小”优化举措。针对保健食品、养老机构、网络消费等领域的消费投诉,通过约谈、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支持诉讼、支持集体诉讼等维权手段,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强化消费知识宣传普及。针对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未成年人辨识能力不成熟等问题,绍兴市积极开发有针对性的“一老一小”消费教育课程,并联合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场馆,积极开展普法普知识宣传活动,重点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传医美保健、旅游休闲、投资理财、教育培训、直播网购、电信消费、网络游戏等方面消费知识。同时,积极总结推广消费教育进校园典型经验,着力打造样板,推动消费素质教育从小抓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