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酒类行业健康有序发展,5月27日,四川省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协会发出倡议,提示广大消费者、相关行业经营主体自觉抵制产购“特供酒”,树立科学理性消费观。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制售宣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构或军队的假冒伪劣酒类商,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扰乱酒类行业市场秩序,欺骗误导消费者。据调查,特供酒成本仅为数十元,通过分层经销以假乱真,末端售价只比真酒市场价略低。 保持高度警惕,识别常见骗局。社会上一些不法商贩为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拿低档白酒灌装、勾兑生产、销售所谓党政机关和军队“特供”“专供” 酒牟取暴利,严重侵害消费者和正规酒企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且质量无法保障。消费者应自觉抵制购买“特供酒”,按照《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等要求,消费者要牢记凡是带有党政机关或军队“特供”“内供”“专供”等广告、宣传字眼的白酒产品,均系假酒,一旦发现应及时向市场监管和公安机关举报,避免上当受骗。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放心产品。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有固定场所、信誉较好的商店、超市购买酒类产品。购买时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厂名厂址、防伪标识等,并要求经营者出具正式发票,保留凭证。消费者在购买散装白酒时,不要盲目根据散装白酒的感官(口感、色泽、香气)及价格等来进行判断,应通过产品标识标注查看产品的名称、配料、酒精度、生产工艺、价格、出厂日期、生产企业、厂址、投诉电话等信息,选择适合的产品。 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酒类行业协会、经营主体应加强行业自律,自觉履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相关从业人员严禁生产、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或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