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购车时委托4s店代缴购置税,却因迟交产生滞纳金,谁该承担这笔费用?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了这样一起投诉,经调解,商家同意承担滞纳金。 记者了解到,消费者程先生曾于2021年在4s店购买车辆,当时已支付完上牌费和购置税,并委托商家代为缴纳。同年12月提车,由于还未拍到沪牌,所以临牌到期后,没有正式上牌。2022年11月,程先生终于拍到了沪牌,但商家通知其需要缴纳购置税滞纳金。消费者表示购置税早就交给商家了,不接受缴纳滞纳金,并要求商家履行协议提供的服务。几经交涉不成,消费者向静安区消保委投诉。 经联系,商家表示购置税一般都是在上牌时缴纳,当时车主没有沪牌额度,暂时无法上牌,所以就没有缴纳购置税。商家担心如果提前缴纳了购置税,一旦车主拍不到沪牌,临时想上外地牌照时,需要先在上海退购置税,然后再去外地缴纳,退税过程较为麻烦,所以没有提前为车主缴纳购置税。对此消费者表示不认可,其购车时就已经明确表示要上沪牌,不考虑外牌。销售人员也没有告知过会产生购置税滞纳金。 静安区消保委表示,因迟交购置税产生滞纳金的情况曾在2014年出现过,从2014年4月份起,上海拍牌难度增大,导致沪牌额度金额大涨,中标率不到5%。很多消费者转上外牌,车辆也因此产生了滞纳金。但这以后,基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静安区消保委向商家指出,遇到消费者没有拍到额度,但提车后想上沪牌的情况,商家应提前缴纳购置税,否则就会产生滞纳金,除非消费者表示可能要上外牌的则可以暂缓交购置税。此纠纷中,车主程先生明确表示要上沪牌,而且已经将购置税交给了销售代为缴纳,销售人员就应在车主提车时及时征询缴纳购置税的事项,而不应该任其产生滞纳金,在车主不明情况下产生损失。经调解,商家同意承担滞纳金,并向消费者道歉,消费者表示接受。 静安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除了迟交购置税产生滞纳金外,还有很多注意事项,比如新型能源车的销售问题。众多品牌都采用网上下单,支付定金,无法像4s店一样,可以在销售合同上补充一些约定条款。一旦消费者不购买车辆,几乎是全额损失定金。所以,采取网上下单的消费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谨慎支付定金。 此外,很多车企的优惠补贴、赠送积分、终身质保等承诺不会立时生效,需要消费者后续自行下载厂方app,及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一系列操作确认才能获得,消费者应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