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21日,消费者章女士支付9000元给孩子在滨江区聚才路的嗨狗拳击健身格斗馆聚才店报名了14个月的拳击团课。报名没多久孩子手部受伤无法继续上课,章女士与商家协商停课,等孩子恢复后再复课。“最近我前后收到教练变更、门店搬迁的通知,我认为商家经营混乱想要退款。合同写明‘会员可免费试课三节’,我孩子只上了两节课,我希望商家能够退全款”。章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馈了此事。 消费者 又换教练又换地址 还是决定退课 消费者章女士:因想让孩子上拳击课,我选择了这家位于滨江区聚才路的嗨狗拳击健身格斗馆聚才店。一是离家近,二是上了体验课后孩子也比较喜欢。去年8月21日,我支付了9000元购买了共14个月的拳击团课,其中有2个月是商家赠送的,每周上2-3节课。 去年9月初,我孩子意外手部骨折,我与商家协商一致停课,课程有效期顺延,等孩子恢复后再继续上课。之后孩子一直没去上课,直到1月10日,我收到该公司老板的通知,对方表示为了提高上课质量,少儿课程都将转移至嗨狗拳击少儿体能中心(滨江店)。因为我打算年后再复课,当时便没有在意。1月20日,该公司老板与我对接,想安排年后课程。我提出想让之前的教练上课,对方表示滨江店已经更换新教练了。 商家这样又更换教练又更改地址的做法,让我觉得商家经营混乱,之后我们去上课也变得很麻烦。再三考虑后我想退课,我孩子只上了2节课,我与商家签署的课程协议中有一条为“私教课程开始后因教练离职或工作变动等原因拳馆有权对教练进行调整,会员可免费最多试课三次后开始正常课程服务”,我认为孩子的课程在试课范围内,我希望商家能够退还全部费用。 商家 退款需按照合同履行 嗨狗拳击少儿体能中心(滨江店)相关负责人:章女士来滨江店上过体验课,可能对当时的教练不是很满意,因此对滨江店比较抗拒,但现在的课程由我亲自带教。聚才店原来是成人馆,孩子上课效果并不好,加上房租到期我们就搬到滨江店了。事实上滨江店的课时费比聚才店贵,但我们约定好孩子来滨江店上课,还是按照原来的价格和服务标准。我们新店的教学质量和服务环境都要比之前更好,但章女士之后又改口想要退款。 章女士提到的条款并不适用她孩子的课程,退款需要按照合同标准计算,当时章女士以一个十分低的折扣购课,办的是时间卡。我无法确定当时双方如何协商停课事宜,章女士孩子课程在系统上并不是停课状态,因此我们只能按照系统退费。开卡到现在已经6个月了,退款按照半年卡6000元的费用计算,并扣除剩余课时的30%,并且赠送的2个月不算在内。退费是很不划算的,我们还是希望孩子能来上课,我可以额外再补偿一些课时。章女士可以来门店,双方当面协商,将事情处理好。 (随后记者将商家的话转达给消费者章女士,“当时的馆长承诺停课是不计入时间的,我只上了两节课,商家的方案我并不认可”。对此本报也将持续关注。) 律师 建议双方协商 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莫镕律师:消费者购买时间卡后,如因消费者居住地变更或身体健康等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消费,可以转让预付凭证,但商家不能扣除消费者已经享受的优惠。本事件中双方都存在过错,商家为消费者付出了成本,全额退款未必公平,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记者手记 不要怠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月21日早上,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莫镕在朋友圈晒出了一张胜诉判决的图,并配文“一大早收到胜诉判决,健身卡退卡纠纷,商家往往比较强硬或拖延,无论钱多钱少,消费者都不要怠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胜诉喜悦的背后是消费者和律师的“不放弃”。 “打官司耗时长,费钱费力,到最后还不一定能成功退钱”——这也让消费纠纷中,消费者“闻打官司色变”,在我们做过的诸多维权中,其实经常会听到消费者问“那我接下来还能怎么办?打官司吗?可是太浪费时间和钱了”,好像逐渐形成一种怪象——“司法途径解决”是最后的路,也是堵上的最后一扇门。有多少人就此放弃了维权。 而据莫律师所说,胜诉案子的这位消费者早在2022年4月购买了30节普拉提私教课,仅上两节课却已经更换了三位教练。频繁更换教练影响教学质量,消费者提出退款,却遭拒绝。无奈之下消费者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又遇到“开庭前的两次调解商家都拒不回应”等困难,面对这样的情形,如果消费者自行协商会更困难。“我们通过‘商家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课程到期消费者可以选择延期或退款’‘协议章程中的条款自相矛盾’几点去主张维权,最终胜诉。”莫镕说。 莫镕认为,目前体育行业的纠纷大多为商家跑路、消费者个人原因想要退费。在签署合同时,大多消费者并不会仔细阅读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导致发生纠纷时才发现不合理的条款,让维权变得困难。 根据杭州市体育休闲行业协会统计,大部分的健身纠纷都因合同纠纷。杭州市体育局、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也曾联合印发《杭州市健身服务市场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健身市场。 人民日报曾发表题为《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讼之前》的时评。当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其实不仅是司法途径,还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如人民调解员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媒体舆论监督力量等,但无论是哪一种,都需要“积极维权不要放弃”,莫律师胜诉的案子其实就是“积极维权”的最好例子。 “无论钱多钱少,消费者都不要怠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