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不了的权”,真的无解了吗? 在现实中,机构跑路,要维权相当困难。 郭先生说,跃动客暴雷以后,家长群里有报警的,打市民热线的,找媒体曝光投诉的,也有去法院起诉的,但到现在也没有人能把钱拿回来。 郭先生仔细回想起来,“职业闭店人”的介入是有迹可循的。比如几个月前开始大规模低价卖课续课,之后开始频繁更换经验不足的老师,家长要求退费时爽快答应但要等60个工作日,拖延60个工作日后又表示无力退费,但会提供“转课”这种看上去合理,实际上经不起推敲的“凯发k8网页登录的解决方案”。 郭先生孩子的篮球课,竟然被转去了一家美容机构,实在离谱。 再之后,就是一纸公告,经营不善迅速关店,而机构已经在此期间完成了法人变更。 遇到了“职业闭店人”该怎么办?维权当真无解了吗?记者咨询了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朱觉明。 朱律师表示,职业闭店人会事先选择一些无偿债能力的“职业背债人”,通过受让“负债较重的企业”的股权和担任法定代表人,让原来的经营者“金蝉脱壳”,这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做法,本质上是利用公司有限责任的法律地位逃避债务,构成欺诈侵权和诈骗。 朱律师说,变更挂名法定代表人(“职业背债人”)的操作在有些地方很容易,导致“职业背债人”横行,虽然现在股权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都可以通过线上办理,但是不少地方无须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导致工商变更流于形式。当然,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打上了这个“补丁”,既要求人脸识别,而且对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年龄、信用等进行严格规范。 “职业闭店人利用公司的有限责任逃避对消费者的责任,如果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但当前法定代表人没有被限高的,可以随时变更,找个人来接替。如果当前法定代表人已经被限高,还可以主张公司债务和个人债务无关,接盘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及时止损,违法成本较低。”朱律师分析说。 尽管机构在“职业闭店人”策划下跑路,因为证据的收集、法律的定性上存在困难,但是消费者完全可以维权。 朱律师说,根据民法典关于共同侵权行为的相关规定,如果职业闭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行为违法违规,仍然从事相关协助帮助行为,那么属于共同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消费者可以起诉原来的经营者和职业闭店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职业闭店人已经明知企业经营“破产”,仍然教唆企业隐瞒消费者,大量收取预付费,然后卷款跑路,这就构成了合同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其实,针对不良商家和职业闭店人试图找“背债人”逃废债务,法律和有关部门一直在行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七条规定,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因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及时清算;第三人帮助经营者逃避债务,造成消费者损失,消费者请求第三人和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这些法律的支持下,消费者维权时可以把原来的经营者一起告上法庭,承担相应的责任。 杭州市试行推进预付卡消费市场化改革,在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引入第三方平台,为预付式消费引入专用账户,消费一笔,确认一笔,支付一笔。 此外,杭州还准备对预付式消费立法。今年早先披露的预备立法项目中就提到了《杭州市预付式消费管理办法》,这部规章将结合杭州实践和探索,为预付式办卡作出具体规范。 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在司法和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完善下,“职业闭店人”再无空隙可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