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万晓东)在品尝美食时以取得免单或索赔为目的故意投放异物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损害了营商环境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近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该局收到多起投诉,“顾客”姚某在海淀区多家餐厅就餐时“吃出”异物,并提起高额索赔。 经查,姚某于1月28日上午独自一人在某烤鸭店就餐,共花费243元。就餐过程中称在菜品中吃到虫子,随即向店长要求予以10倍赔偿,即2430元。2月1日,姚某又连续在两家餐厅就餐,继续以“吃到虫子”为由向店长要求10倍赔偿。 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姚某短时间内在不同餐厅、食用不同菜品时频繁“吃到”同一种虫子,即面包虫。一般而言,面包虫多被用作鱼类、鸟类动物饲料或钓鱼饵料,其以麦麸、米糠、秸秆、树叶、杂草、精料、各种青菜等为食。若在菜品中出现面包虫,大多数是因附着于蔬菜进入制作环节,在熟制菜品中吃出生虫的情况则较为少见。姚某的投诉内容中,“吃出”的面包虫均无烹饪痕迹。带着诸多疑点,执法人员对相关餐厅进行了食品安全覆盖检查,暂未发现相关问题。然而,执法人员在查看有关餐厅的店内监控视频时发现,姚某存在疑似投放异物的动作。 经广泛搜集证据和缜密的分析研判,执法人员初步怀疑姚某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经与海淀区检察院会商,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线索移送至警方处理。 目前,姚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餐饮企业,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舒适的就餐环境。如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现疑似恶意索赔行为,请及时报警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