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1000万元 每日商报讯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作出了系统部署。日前,杭州发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20条含金量十足的措施展现了杭州助企创新的诚意,也为杭州城市创新能级的提升指明方向。 最高补助1000万元 “真金白银”助企创新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若干措施》主要面向科技企业,围绕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技术攻关、加速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成长以及营造更优创新生态5部分,提出20条具体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干货”满满,其中不少以“真金白银”形式激发企业成为创新“动力源”。 例如,在扩大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覆盖面上,《若干措施》提到,对经营规模超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且年度研发投入额新增500万元以上的科技企业,按不超过新增额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对年研发投入额达5亿元以上的,直接给予300万元补助。 在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方面,对新获批的企业牵头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推动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完善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机制。对企业承担的竞争类市重点科研项目,市本级按不超过实际投入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对采用主动设计、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针对科技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如企业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上市科技企业等条件,《若干措施》均设定了相应的支持措施。 此外,《若干政策》还从科技企业孵化体系、科技创新人才、科技资源等方面给出一定扶持措施,希望通过创新资源集聚,构建更好的全域创新生态以助燃创新。 扶持政策再加码 为杭企创新增底气 “此次发布的新政策聚焦于扩大政策覆盖面、提升企业获得感、体现政策竞争力。”杭州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政策在充分集成已有实施政策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创新。 其中,延续的政策主要是集成并沿用现有政策中对科技企业发展具有较好促进作用的政策内容,包括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省市重点科研项目补助、孵化器奖励、科技人才和团队补助等。优化的政策主要是提高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支持强度,调整企业技术交易补助方式等。新增的政策则重点关注现有执行效果不够理想、支持不够充分、企业呼声比较大的政策内容,希望通过政策加码,让杭州科技企业有更实在的获得感。 该负责人介绍,《若干措施》提出的新增政策主要有4条,包括鼓励企业加强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鼓励吸引央企、省内外企业和外资等来杭建立研发中心,鼓励硬科技初创企业的新雏鹰计划以及支持企业购买研发类科技保险等。 其中,为了支持企业研发总部建设,《若干措施》支持央企、省内外行业领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知名跨国公司等在杭设立研发总部,对新引进的年研发投入额达1000万元的研发总部,按不超过当年研发投入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为了解决企业研发投入上的顾虑,《若干措施》鼓励保险公司设立科创保险专营机构,拓展科技保险产品服务功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的研发类科技保险,每年按不超过年度实际保费的50%给予保费补助,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