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报调解 双方已达成一致 消费者徐女士于2月8日在上城区杭州万象城self-portrait支付8485元购买了一套西装和裙子。“由于我比较瘦,我要的衣服店里没有尺码,工作人员让我先付款,才能调货,对方也承诺不合适可以退。衣服到货后我到店发现裁线有问题,商家又为我重新调货。之后因身体原因,我一直没去店里拿衣服。最近我向商家提出将衣服退掉,但对方告知我已经过了退款时间,但在此之前我并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我希望商家能够尽快退款。”于是,徐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馈了此事。 消费者 商家从未提过退款规定 消费者徐女士:2月3日,我在self-portrait(杭州万象城店)买了一条白色连衣裙,当时店里没有我的尺码,商家为我调货。2月7日,我到店发现裙子的质量不好,扣子不平整。当天我把这条裙子退了,在店里重新选了一套蓝色的西装和裙子。由于我比较瘦,西装和裙子也需要调货,店里的工作人员让我先付款,才能下单调货,并表示如果不合适可以退。第二天对方为我调到了衣服,我到店后发现外套的肩膀处裁线不平整,店员表示可以重新调货。 2月20日,对方联系我说衣服已经到货了,并表示其他门店也想要调货,让我尽快到店取。我想去取货时,与我对接的工作人员当天休息,之后因为我身体原因,我也一直未能到店,对方也没有催促我。4月23日,工作人员来问我还要不要这套衣服,如果不要可以为我换款。我提出希望对方可以先帮我退掉,等我身体恢复后再到店选购。直到5月9日,对方才回复我,表示已经超过了退款时间,无法为我退款,只能换货。我提出换货还需要补差价很麻烦,对方又改口表示换货的时间也超过了,只能将衣服寄给我。 对此我感到不解,对方从未告知我有退换货的时间限制,第二次调货后对方也没有催促我去取货,衣服一直放在店里,我认为商家盘点时不可能不知道。我付款前对方表示不满意可以退,现在却又改口,商家前后不一的说法我并不认可。5月13日,该门店店长联系我,表示公司有规定,只能为我申请部分补偿,我没有接受。现在天气变热,我不需要这个套装了,因此我希望对方能够尽快为我退款。 商家 正在走退款流程 self-portrait(杭州万象城店)工作人员:徐女士提出诉求,我们也愿意为她退款。我们向上级提交了退款申请,但由于钱款支付给了万象城,因此我无法确定商场的退款时间,预计需要20天左右。 (随后,记者将商家的话转达给消费者徐女士,“之前商家联系我时表示虽然提交了退款申请,但无法保证一定能退款。”徐女士表示愿意等待商家退款,对此本报也将持续关注。) 律师 商家应当退款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商家询问消费者是否要保留服装时,给予消费者解除合同退款的权利。消费者提出退款,商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回复,但商家却迟迟不回复,当时也并未拒绝,因此消费者的退款诉求已经传达给商家,商家应当为消费者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