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明确禁用“生鲜灯”。12月9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山东省济南市走访发现,仍有一些小型超市违规使用“生鲜灯”来吸引顾客。 12月9日,在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万寿路一家“满家缘果蔬超市”内,记者看到,生鲜肉销售区冷冻柜上方挂着两盏红色的“生鲜灯”。 当天傍晚,记者在市中区鲁能领秀城让秀路“农博士鲜超肉菜店”内,看见生鲜冷冻柜上方也挂着两盏红色“生鲜灯”,灯光透过冷冻柜的玻璃照在肉上,显得十分“鲜艳”。 随后,记者来到距离“农博士鲜超肉菜店”不到100米的“美易佳超市”,看到该超市内的生鲜肉冷冻柜上方挂着两盏红色的“生鲜灯”。一位顾客问销售员:“你们这里怎么还在使用‘生鲜灯’?这肉看着很光鲜亮丽,就是不知道肉新鲜不新鲜。”对此询问,销售员并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