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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充电宝好借难还 “被收费”如何维权?
 
2023-12-05 09:06:02

出门在外,当手机电量不足时,就会让人很没有“安全感”。共享充电宝的出现,极大地解决了人们的燃眉之急。然而,共享充电宝在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各种乱象频现。

近日,高女士外出游玩时借了一个共享充电宝,一个小时后归还,按理说应该是扣费5元,但第二天凌晨却收到了扣费70元的信息,高女士表示明明记得自己已经将充电宝插入充电机柜中,并确认指示灯亮起后才离开,为何还了的充电宝还在计费?随后,高女士多次和运营企业进行沟通,才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但这期间消耗了一定的时间、精力,有时甚至还会陷入维权僵局。

对于消费者明明已经按程序归还了共享充电宝,但却仍在计费,面对共享充电宝如此的“蛮不讲理”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

杭州市消保委提醒:在此种情况下(消费者在明明已经归还共享充电宝,但由于其系统运行的故障,导致消费者归还情况未被确认,致使系统出现乱收费情况),这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表现。

根据《民法典》第708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民法典》第496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刘丽芳 记者 汪晓筠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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