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根据福建省、泉州市有关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要求,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违法电动自行车加大查处力度。6月18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今年以来已被行政处罚的24家违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者及产品信息对外公布。 此次查处的违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者中,涉及经营、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商家共有惠安县紫鑫车行、晋江市罗山弘盛摩托车行等18家,涉及雅迪、新日、爱玛、立马、赛鸽、绿驹、锐孚、金箭、五羊、台铃、绿源、小刀、斯米特、新大洲、斯波滋曼等品牌电动自行车。惠安县紫鑫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雅迪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r2890z),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5月6日,惠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惠安县紫鑫车行改正,罚款4550元。晋江市罗山弘盛摩托车行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赛鸽牌电动自行车,3月22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车行停止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罚款2499元。 涉及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商家为泉州驰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涉案产品为雅迪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r2714z),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法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符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三﹞项从重情节。5月24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460元;处以罚款2.295万元。 涉及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电动自行车的商家为南安市仑苍镇李万福电动车维修店,涉及品牌为绿源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3006z、tdt2102z)。2月5日,南安市市场监管局没收该店被扣押的两辆电动自行车,罚款3238元。 涉及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商家有2家,其中德化县鸿德摩托车行涉案产品为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 tdt99z)。3月15日,德化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德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移交涉嫌改装电动自行车相关线索的函》,该函通报德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路面执勤时查获的一辆电动车与行驶证登记信息不一致,初步调查该电动车由龙浔镇程洋街96-106号立马电动车专卖店(德化县鸿德摩托车行)售出,其涉嫌出售改装电动自行车。3月20日该局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核查,当事人称上述查获的电动自行车为其车行售出。当事人其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3月30日,德化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车行改正,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2400元。德化县诚发摩托车行涉案产品为星钻豹牌电动自行车(型号 tdt591),5月30日,德化县市场监管局没收该车行违法所得200元,罚款2400元。 涉及销售未经认证的电动车头盔的商家为南安市水头良发摩托车经营部,涉及产品为无品牌头盔,该行为违反了《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4月23日,南安市市场监管局决定没收该经营部违法所得15元,罚款150元。 涉及销售不合格电动车头盔的商家为晋江市内坑镇合和塑料制品加工厂,涉及品牌为永途牌头盔(型号 320/大b类608),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4月11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