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万晓东)近日,诗华诺康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诗华诺康公司)在兽药广告宣传中存在说明有效率的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 经查,诗华诺康公司主要从事兽药类销售业务,其于2023年8月通过企业公众号《诗华家禽》进行广告宣传:“诗支威 新支安 肉鸡成活率 1.30%、出栏重 81g、只均利润 0.35、料肉比-0.02、欧指 14”等相关信息。诗华诺康公司承认公众号中发布的上述广告宣传信息都是自行设计并发布,其为广告主、广告发布者,无广告费用,且其发布的兽药广告没有经过备案审查。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诗华诺康公司的行为违反《广告法》关于“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不得含有说明有效率”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