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记者近日从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南京一鸣车辆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存在非法改装等行为,被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管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被处以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7辆“新日”牌电动自行车(不含电池)、没收违法所得1400元、罚款28320元的处罚。 2024年2月26日,溧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溧水永阳镇大东门街的南京一鸣车辆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仓库内待售的6辆“新日”牌tdr8340z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和1辆“新日”牌tdr8410z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在车辆外观和结构上与车辆合格证见图不一致,均存在车尾加装靠背、鞍座坐垫经改装并加长的情况。经现场测量,当事人待售的6辆“新日”牌tdr8340z型号的电动自行车鞍座坐垫长度均约为58mm、1辆“新日”牌tdr8410z型号的电动自行车鞍座坐垫长度约为53mm,上述两款型号的涉案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值超标,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标注的鞍座长度≤350mm的要求,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涉案产品数量多,且在案发前已签署过《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规范经营承诺书》,系明知故犯,综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主观过错等因素,依据《行政处罚法》和《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的规定,溧水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从重处罚。 据悉,为有效整治电动自行车行业乱象,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近期,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连续重拳出击,重点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布一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涉及电动自行车典型案例。 截至目前,南京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电动自行车案件226件,罚没款金额为291.23万元。下一步,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违法行为,同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着力营造主体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