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见习记者 王澜 制图 裘昀) 消费者程女士在拱墅区延安路609国大城市广场1002号的“乐体健身(国大店)”支付了3000元购买了时长为两年的健身卡。“现在我因为个人身体原因,想让商家给我作停卡处理,等之后我的身体状况适合健身了再来。”程女士说,“没想到就这么简单的停卡服务,商家拒绝了我。他们给我的理由是现在健身机构的经营主体已经变更,他们并不承认我之前签过的合同。”于是程女士向本报维权热线反映了此事,希望商家可以给出一个满意的凯发k8网页登录的解决方案。 消费者 因身体原因想要停卡 却遭转让商家拒绝 程女士:去年11月,我在拱墅区延安路609国大城市广场1002号的“乐体健身(国大店)”买了一张健身双年卡,总共付了3000元。但是在这1年多的时间里,“乐体健身”倒闭了,由“蜗牛健身”接手并继续经营。我现在因为个人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健身,就向商家提出了停卡申请。我原本认为“停卡”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没想到商家却告诉我,因为“乐体健身”已经倒闭,而我的合同是和“乐体健身”签订的,所以他们并不承认这份合同,也不能为我办理停卡业务。我觉得即使商家需要我提供医院证明再停卡也是可以的,我也不需要退款,只是想要在身体情况适合健身了再开始计时,完全是一个合理的要求,我不能接受商家的说法。 商家 和“乐体健身”没有直接关系 愿意进一步协商 “蜗牛健身”相关负责人:暂时还没有人跟我直接反馈过这个事情。其实我们和“乐体健身”之间是没有直接联系的,“乐体健身”因为自身的经营问题倒闭后,我们再向“国大城市广场”租用了这个场地,并承接了“乐体健身”还在有效期内的用户,因为这些客户对我们来说也是宝贵的资源。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并不处理客户和“乐体健身”之间的维权纠纷,但是程女士提到的情况比较特殊,我们也愿意本着服务的态度和程女士进一步协商,程女士有什么问题也是可以直接和我们进行沟通的。 (记者将商家的话反馈给了程女士,她表示愿意和商家进一步协商,本报也将持续关注此事。) 律师 主要要看两家机构之间的变更方式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在这个案例中,主要要看两家健身机构之间是如何变更的,是否涉及利益关系。每家店都有自己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边有一个信用代码。这个代码是确定店家是否应该履行合同的关键。如何信用代码没有变更,则即使更换了老板,店家还是应该承担之前的消费金额。如果信用代码变更,则说明这是两家完全不同的店,建议消费者和商家进一步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