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进一步规范“618”期间网络交易及网络促销经营行为、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等工作,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电商平台(企业)行政指导座谈会并发放行政指导告知书,并于6月14日向全省电子商务平台、即时配送经营者发出倡议书。 座谈会要求,电商平台要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按照《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平台审查核验义务,落实燃气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餐饮外卖问题整治,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经营,引导平台内经营者不寄递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积极防止餐饮浪费,建立健全餐饮浪费自查制度和消费者信息反馈机制;要严格规范促销行为,围绕促销工具、折扣展示、优惠发放等关键环节,优化促销规则,严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假宣传、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拒不发货或虚假发货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要严格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开展商品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做好违法违禁商品清查,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禁产品链接,严厉打击销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品、违规使用少先队标识及信息产品、过度包装产品以及“专供”“特供”“内供”产品的违法行为,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肉类产品、掺杂掺假和非法添加食品,同时强化网售儿童用品安全监测,规范网络销售农资行为,禁止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要持续优化平台协议规则,针对平台协议规则中涉及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外卖骑手等主体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开展自查,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外卖配送人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在电动自行车等产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补充完善电动自行车等产品销售规则,完善配送管理制度,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涉及电动自行车改装信息。 此外,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致福建省电子商务平台、即时配送经营者的倡议书》提示,电子商务平台、即时配送经营者要落实平台主体责任,规范网络促销行为,加强广告内容审核,抵制违法违规产品,规范网销农资行为,履行燃气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管理,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共同打造“放心消费在福建”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