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 尹训银)去年以来,山东省各地消协组织收到的消费者关于教育培训投诉量激增,反映问题集中在教育质量和承诺不一致、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退款等。为此,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参加教育培训时,要注意以下3点: 一是不盲目参加教育培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名目繁多,涉及考研、公务员考试、职业教育、出国留学等各种培训。开办这些培训的机构受教学环境、师资力量、价格竞争等影响,教育质量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希望家长和广大消费者转变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在选择培训机构和项目前,要先客观评估自身培训需求,避免盲目跟风,或增加非必要的学习培训内容。一定注意不要参加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尤其要警惕明显超出实际保障能力的承诺效果的诱导类培训。 二是慎重签订培训合同。建议广大消费者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条款时,要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清晰约定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收费时段以及退费规则、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对合同的内容有异议,可以和机构协商进行修改并标注。签订合同时要警惕各种“优惠陷阱”,慎重选择“教育贷”等金融贷款,尤其应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以免后期遇到培训机构不能按时履约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三是要保存证据维护权益。消费者在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用后,要索要盖有培训机构名称印章的正规发票,并注意在培训期内妥善保管合同和凭证。广大消费者在与培训机构发生消费纠纷时,请及时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还倡议各培训机构:一是不以诱导、欺骗等方式销售产品和服务,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对重要条款如收费、退费等履行好提醒义务。二是强化师资力量,不擅自更改教学内容,不故意拖延退费或设置不合理扣费项目等。三是诚信经营,践行承诺,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