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范红涛 记者李洪涛)2月24日下午,记者在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绿园分局采访时,魏国局长表示,促进消费公平,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离不开“三度”,即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多年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该局广大干部职工以此为基点,切实为消费者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记者在该局一间办公室内看到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为民意,排忧解难暖民心”字样的锦旗。原来,消费者王女士日前到长春市泰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文理新时代楼盘购买公寓时,销售人员未明确告知该地块属于商业办公用途,王女士也未仔细查看五证等详细信息,便交了定金2万元。随后,王女士又交了首付款20万元和物业维修基金7287元。然而,在准备交剩余尾款时,王女士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现合同中商品房规划用途是办公,不能作为公寓居住,便决定不再购买,并要求长春市泰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退款。因多次沟通退款并未成功,王女士来到该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绿园分局安排分局公职律师李家鸿参与此次消费调解。双方进行第一次现场调解后,长春市泰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经理称,要和领导汇报协商凯发k8网页登录的解决方案。在工作人员的持续跟进下,双方又进行了第二次现场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确认:长春市泰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王女士返还21.7万元。 促进消费公平,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是绿园分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该局通过在商场、超市、社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led屏滚动等线下宣传和依托公众号等线上宣传形式,积极向广大群众普及消费维权知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和频次,采用消费投诉调解模拟演练和“大比武”培训方式,进一步提升调解消费纠纷的能力,为消费者解难事、办实事。 在优化消费环境的同时,该局在开展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省、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培育,不断提高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发挥示范单位的辐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律经营、用心服务的意识,让辖区形成“家家争示范、户户真示范”的放心消费格局,不断优化放心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