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2月10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存在自助存取款设备对外付出残损人民币、未按规定程序收缴假币等7项行为,涉嫌违法,被警告并合计罚款113.5万元;一名相关责任人被罚2万元。 经查,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在以下行为:自助存取款设备对外付出残损人民币;未按规定程序收缴假币;未按月解缴假币;部分现金从业人员判断和挑剔假币专业能力不足;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2月3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依法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13.5万元;时任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朱辉对该信用社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2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