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孙蔚)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网站获悉,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因对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被罚1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鸠)应急罚〔2024〕13号显示,2023年7月17日9时30分左右,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芜湖星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伟星天空之城”三标段项目发生1起生产安全事故,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作为电梯制造销售及安装合同签订单位,未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电梯安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到位。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芜湖市鸠江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公司罚款12万元的处罚。 天眼查app显示,此次并非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首次因安全问题被处罚。2023年9月18日,该公司涉嫌未履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导致一电梯在维修过程中发生挤压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272万元。当事人未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这起事故负有管理责任,被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12万元。 |